接下来为大家讲解建筑起重设备登记资料,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法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资料的提交。进行登记应当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
进行登记应当提交施工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应包括:(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
在长春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安装验收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安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首先,打开惠普笔记本电脑,进入Windows7系统,选择桌面左下角的“开始”,点击打开。然后,在开始菜单中应用列表找到“截图工具”,点击打开。然后,在截图工具中点击“新建”即可对电脑进行截图。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塔机使用登记以上所有资料统统拿上,再带上检测合格证,去建委(一般是安全站)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备案登记证,回来挂在塔机上。
产权单位新购买塔机(含购买二手设备)后,首次出租或使用前,需要到区市、县建委办理登记备案,获得登记编号。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内容如下: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超过定期检验期限但未使用过的建筑起重机械需提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或相应有效凭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上传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在长春市办理“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使用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自升式架设设施使用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公章。
在长春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安装验收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安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文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办理告知(必须在安装前7个工作日)和备案登记(安装日起30日内)。当地质监站办理。
建筑起重机械可以使用的证明文件。安装单位资质、租赁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除合同,安装、拆卸技术交底。安装、拆除施工方案验收资料、设备检测报告。
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自升式架设设施使用登记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公章。
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法律分析】: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安监站领表,办理相关资料,报送安监站,审批后领到“准用证”,塔机即可投入使用。
2、一般来讲,在交易完二手塔吊后,拥有该塔式起重机的主体应登陆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上办公大厅进行登记编号申请,对二手塔机要填写生产厂家、出厂编号、设备原值、塔机型号等详细信息。
3、新塔吊使用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安监站领表,办理相关资料,报送安监站,审批后领到“准用证”,塔机即可投入使用。
4、产权单位新购买塔机(含购买二手设备)后,首次出租或使用前,需要到区市、县建委办理登记备案,获得登记编号。
关于建筑起重设备登记资料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法、建筑起重设备登记资料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